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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沙市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1 04:24:00 字体大小:
一、入伍优待政策

1.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0000元,由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年度转至个人账户,为全省最高;

2.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奖励金15000元,由芙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次性转至个人账户,为全省最高;

3.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本、专科学生入伍可享受每学年最高12000元的学费补偿,即本科生最高补偿48000元,专科生最高补偿36000元;

4.学费减免:国家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最高减免额度为每学年12000元,研究生最高减免额度为每学年16000元;

5.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专项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

6.艰苦地区服役奖品:对从学校应征入伍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含高原条件兵)的大学生,在入伍后一次性奖励20000元,为全省最高;

7.差旅费补助:复检复查合格,且经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湖南籍学生给予2000元路途补助(长沙籍入伍学生补助500元),非湖南籍入伍学生补助3000元。

二、服役有关政策

1.义务兵津贴:列兵(入伍第一年)1000元/月,上等兵(入伍第二年)1100元/月,(艰苦地区、边远地区另发放艰苦费、边远费等);

2.着装、伙食、住宿、基本医疗:士兵服现役期间均免费享受部队特殊待遇;

3.军属待遇:对异地入伍的大学生,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在新兵起兵后60天内,及时发函到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4.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军龄满1.5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当年1月1日),可以报考军事院校,毕业后转军官;

5.直接提干:毕业大学生入伍军龄满1.5年,年龄不超过26周岁(当年6月30日),可以直接提干转军官;

6.选改军士:服义务兵期满,优先选改军士(专科毕业生授下士、本科毕业生授中士);

7.退役金:义务兵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一次性发放退役金30000元左右;

8.退役经济补助:长沙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动。

三、退役复学政策

1.退役复学:凡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在退出现役后2年内可申请复学;

2.专升本:服兵役期满且取得专科学历的学生,免试入读普通全日制本科;

3.研究生专项计划:退役后报考研究生,享受教育部单列退役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入学专项计划;

4.研究生初试加分:退役大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推荐研究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后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专业转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免修课程: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课程,课程赋分体现激励性,按照良好以上等次录入。

四、就业创业政策

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2.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可与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招录总额10%-15%的招录计划;

4.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其中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20%的岗位;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6.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以上政策,详见(湘政发[2020]10号文件《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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