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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09:20:00 字体大小:
 为顺利开展2019-2020学年度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对综合考评工作的要求,我院2019-2020学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班根据学生手册上的《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及《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班主任、班委的组织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班的综合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综合考评范围

1、综合考评学生范围:我院在校全日制2017—2019级学生(不含2019-2020学年度期间休学应征入伍以及2018级专升本学生)。

2、综合考评时间范围:2019-2020学年度,即2019年9月—2020年8月

、关于学习成绩计算

1、平均成绩是指2019-2020学年度包括选修课、必修课在内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单科最低分是指该学年包括选修课、必修课在内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中最低的分数 

2、选修课优秀记95分、良好记85分、中等记75分、及格记65分、不及格记55分。选修课考试不及格不记入补考门数但分数计入平均成绩

3、重修的必修课考试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计算和补考门次。

    4、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只按是否过级论定,不记入平均成绩,不记入补考门数

5、所有课程成绩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成绩表为准,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改动。下发的成绩表如确有错误之处,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才能改动。

 综合考评步骤

1、各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同学代表(包括男生和女生)等7人组成的班级综合考评评定小组(以下简称班评小组),负责本班综合考评工作;

2、各班班评小组根据学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成绩汇总表,核对本班每位同学2019-2020学年度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3、各班级每位同学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规定实事求是的开展自评,并认真填写《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综合考评表》;

4、班评小组根据同学日常表现,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规定,对班级同学的自评成绩进行实事求是的复查、修正,形成班评分数,并按班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班级综合考评排名;

5、在班主任主持下,班级综合考评评定小组召开本班班会,宣布初评结果,征询班级同学意见;班评汇总表在全班同学签字后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6、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规定,以及结合我院各班级初评的整体情况,评定我院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并将结果公示,再上报学校审批。

 、时间安排

1、各班级同学必须在923日之前完成自评;

2、各班级综合考评评定小组必须在925日之前完成班评;

3、各班必须在92517点前将材料上交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所提交的材料有:

(1)《商学院     班综合考评评定小组成员名单》(纸质档)

(2)每个人的《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综合考评表》(纸质档,双面打印

(3)个人综合考评加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奖状证书复印件

(4) 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需同时上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需要本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其它说明

1、以《学生手册》中《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为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对《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中未明确的项目,则以《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为补充依据;

2、学院审核后的综合考评分数是评奖评优的依据,未进行综合考评者将不予评定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

3、各班综合考评评定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班级同学平均成绩的统计工作和综合考评的复查、修正工作以及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4、所有材料必须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评选;

5、学生工作办公室有权根据各班级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综合考评成绩进行具体修正,并有权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调整;

6、关于此次综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有最终解释权。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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