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
商学院学生成长辅导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17/09/02 10:02:00
1、热爱学生成长辅导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辅导技能。
2、态度热情、坦诚,保持良好的精神庄白和充沛的精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3、辅导人员要认真地倾听来访者的讲述,对来访者不做任何道德评价。
4、来访者的档案、辅导记录只在辅导室存档,注意保密。
5、做好值班、辅导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总结工作。
6、不得在辅导室办理私事,不得将辅导室的设备、资料挪作私用。
辅导人员应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如自身有感情冲突和情绪问题时,必须暂时停止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