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学院各班综合测评结果,制定了商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参评的基本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综合测评居全班前20%;
3、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评定;除“七类”特别困难学生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重复评定。
本次评定,学校共分配72个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给商学院。指标的30%依据各年级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院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70%依据各年级学生总数占全院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最终确定2015级评定29人,2016级评定24人,2017级评定19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并根据指标分别确定了各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成绩条件:
2015级:平均分≥90.1
2016级:平均分≥87.50
2017级:平均分≥84.75
最终,学院推选出72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如下:
2015级:(29人)
周思佳 王紫薇 王思梅 刘玉洁 胡佳鹏 刘常衡 卢惠珍 谭 港 高珏倩
何珩铭 王欣雨 柏 红 李桂花 聂梓玉 喻光慧 周惠容 肖 凯 张润茜
娄思敏 文 强 万 珍 吴紫薇 刘 敏 张美玲 夏 玮 常紫晔 赵 雯
梁翦璇紫 张亚晨曦
2016级:(24人)
孙 菁 张肖肖 周文海 田丰银 谭 婕 黄意坚 尹金玲 胡亚玲 王雁仪
张 珊 符文君 王依琪 刘颖贤 艾 颖 杨玉蓉 阳 晴 郑 倩 熊晓玲
漆 丹 舒澍成 孙晓玲 张娅婷 严 瑶 陈奕姿
2017级:(19人)
汪翻平 白 珊 周燕玉 高媛丽 刘 琪 陈 萱 胡嘉衡 高 慧 颜婉君
武 珂 崔 莹 余 思 余欣奕 高佩瑶 梁 平 彭子轩 王馨怡 秦雪岭
欧阳凌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商学院副书记办公室或商学院学工组办公室当面或者书面反映,或通过电话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老师反映,要求必须实名反映,且反映情况属实。
商学院副书记办公室地点:十教北124,办公电话:84673937
商学院学工组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地点:十教北110,办公电话:84673675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7日—10月23日。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