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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10 12:00:00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4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08年度的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的主要研究方向的科研骨干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
优秀青年项目主要面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的主要研究方向的青年科研骨干及博士、硕士学位点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
一般项目面向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省教育厅对重点、优秀青年、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因此我校对重点、优秀青年和一般项目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原则,并将优先推荐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的研究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及本单位“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和主要研究方向以及《湖南农业大学中长期(2007-2015年)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规划》确定的平台建设重点,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
2、本次申报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和学院为单位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推荐重点、优秀青年项目各3-4项,一般项目5-6项;其它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和学院可推荐重点、优秀青年项目各1-2项,一般项目3-5项;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的人员申报重点和青年项目请到项目相关研究平台或学院申报。各单位需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到学校后因形式审查而落选的项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补。
3、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项目进行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获得推荐的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曾主持过该类项目且在2008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原则上不申报该类项目。
3、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4、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
5、重点项目申请经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1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超过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不超过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为1万元,社会科学类为0.5万元。
6、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均为2009年1月。
7、重点与优秀青年项目需报送申请书一式六份、一般项目需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先提交至所在研究平台或学院,由研究平台或学院汇总后于4月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统一提交至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8、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可从校科技处网站(http://www.hunau.net/kejichu)下载。
联系人:侯胜鹏  刘侃莹
联系电话:4638416
电子邮箱:hnndkjc@163.com
 
                                          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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