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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党支部“六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17 06:42:00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互联网党建的重要思想,提升学院党支部建设信息化水平,商学院党委于2016年开始在学生党支部中创新试行了大学生党支部的“六微”体系建设。试行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学院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党支部“五化”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党支部实际,在试行取得的经验基础上,特制定党支部“六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院所有党支部中推广实施。

一、总体目标

以“微信群里跟党走”为基本思路,通过运用党员手机微信、APP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开展党支部“六微体系建设”,即“微阵地”、“微学习”、“微讨论”、“微窗口”、“微实践”、“微支付”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与“互联网+”手段深度融合,提高支部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党建工作的时代性、亲和力和感召力,将党支部打造成“线上线下齐发力”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建设内容

(一)支部“微阵地”。学院党委按照上级要求,将“红星云”微信公众号作为各党支部的党建“微阵地”,按照“五化”建设标准,充分用好“红星云”网上支部的每一个栏目,规范开展网上党支部建设。各党支部要指定一名“红星云”平台管理员负责专门维护。“红星云”中支部所发布的内容由支部书记审核。

1、各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在“红星云”的“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发布,图文形式均可。

2、“三会一课”栏目只能用于发布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支部上党课情况。发布时要注意语言文字的规范性,以新闻报道、会议纪要的形式呈现,并可同时上传“三会一课”的活动图片。

3、“主题党日”栏目用于纪录每学期举行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求文字精炼,突出特色,并上传活动图片。

4、各支部在“党务公开”栏目中应及时发布支部需要公开的党务信息如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推优情况等,图文均可。

5、“议事大厅”栏目由支部发布需要支部党员进行讨论、商议的工作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以管理员发起议事议题、党员在议题下留言的形式进行。

6、“思想汇报”栏目用于党员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状况,字数不限,以图片或文字形式上传。

7、“我的建议”栏目由本支部成员向支部提交对支部工作的个人意见建议,图文形式均可。

8、各党支部要及时更新“支部动态”栏目,将本支部举行的各项活动、支部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活动情况、支部或支部党员取得荣誉等情况作为支部动态进行发布。

9、各党支部要切实抓好党员在“红星云”中的使用活跃度,学生党员“红星云”年度积分应不低于400分,教工党员“红星云”年度积分应不低于200分。

(二)理论“微学习”。学院党委将“学习强国”APP作为各党支部“微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是中宣部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建设的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是各党支部开展线上理论学习的主要途径。

1、各支部党员要坚持每日登陆“学习强国”开展“微学习”,每位学生党员每周学习积分不低于100分,每位教工党员每月学习积分不低于100分。学院党委汇总每周各党支部学习积分情况,并将学生党员积分情况和教工党员积分情况分别在学生党员微信群、教工党员微信群公布。每周积分未达标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督促整改。

2、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强国”作为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与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紧密结合,线上线下学习并重,互相促进,注重实效。

3、在使用“学习强国”进行学习时,必须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杜绝出现“刷分”、“灌水”等不良行为。

4、鼓励各党支部运用“学习强国”中的“挑战答题”等理论测试模块,在支部开展学习竞赛,巩固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5、鼓励各学生党支部将“微学习”运用到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环节中。

(三)思想“微讨论”。各党支部要把支部微信群、QQ群作为开展线上思想理论研讨的主渠道,充分发挥移动网络的优势与便利,既丰富理论研讨形式,又确保“微讨论”取得实效。“微讨论”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寒暑假期间照常进行。

1、各党支部支委在“微讨论”开展前一周左右要确定好讨论主题,在支部内进行公布,并发布相关学习材料。

2、“微讨论”开始时,由支部书记首先就讨论主题作中心发言,再由支部党员依次发言。

3、“微讨论”可以文字、语音或者视频形式进行。

4、在“微讨论”进行发言时,必须严肃纪律要求,严禁抄袭、复制。

5、“微讨论”结束时,由支部书记作小结。支部在“微讨论”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文字总结并上传至“红星云”。

(四)主题“微实践”。学院党委鼓励各党支部党员自主前往红色博物馆、纪念地,以在党员微信群图文语音或视频直播讲解参观的方式开展“微实践”。“微实践”活动一般在周末或寒暑假期间进行,每个学生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每个教工党支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

1、鼓励各党支部以“追寻习近平总书记足迹”为主题,有计划的开展“微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参观过的红色博物馆、纪念馆、纪念地为重点内容,通过活动深入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假期期间,各党支部党员可以在家乡的红色博物馆、纪念地开展“微实践”活动;也可以利用去外地出差、交流等机会在当地的红色博物馆、纪念地开展。

3、各支部在进行“微实践”活动前,要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党委请示。请示中要写明活动时间、目的地、活动意义、活动主持人、往返路线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

4、学生党员的“微实践”活动原则上在全院学生党员微信群中进行,教工党员的“微实践”活动原则上在全院教工党员微信群中进行。主持“微实践”的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每次活动时长原则上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活动结束后,党员可以在微信群结合活动主题发表心得体会。

5、主持“微实践”的党员在外出时要严格遵守学校差旅相关规定,特别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各党支部要为外出主持“微实践”的党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进行直播时,必须遵守馆内文明规定,坚决维护党员形象。严禁不按计划路线开展“微实践”活动。

6、“微实践”主持人前往活动地点的差旅费、门票费由学院党委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经费支持。

(五)党员“微窗口”。各党支部每位党员都要将微信朋友圈作为展现党员形象、传播新思想和正能量的窗口。

1、学院全体党员在微信朋友圈中要积极发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言论,积极传播主流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方略,积极转发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最新动态。

2、鼓励各党支部党员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的网络监督。

3、党员要敢于同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做斗争,自觉抵制错误信息和有害信息,严禁传播错误信息和有害信息。

4、党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言论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网络信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各党支部要随时对支部党员的微信朋友圈进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立即进行谈话和整改。

(六)党费“微支付”。鼓励和支持各党支部党员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在线缴纳党费。

1、各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在线收缴。

2、党员通过手机缴纳党费时,应以“转账”方式,并注明本人姓名、党费金额和所缴党费月度。党员不得以“红包”形式缴纳党费。

3、支部在线收缴党费的原始纪录必须向支部党员公示。

4、党费收齐后,要及时上缴上一级党组织。

三、建设要求

(一)统筹指导,有序实施。“六微”体系建设是商学院党委党支部“五化”建设的重要创新成果,各党支部要在学院党委的统筹指导下,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开展“六微”体系建设,注重建设的科学性和持续性。

(二)探索创新,深入推进。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在“六微”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移动互联网平台和党建工作的融合点,深入挖掘“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打造一批党建工作特色亮点活动。

(三)双“线”结合,注重实效。“六微”体系建设是学院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补充。各党支部要更加注重“线上”与“线下”的结合,使其同向而行、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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