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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党委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7 12:50:00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学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发〔20151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查研究和征集师生意见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分管教学副院长不少于6次);要经常深入教学科研和就业基地、基层组织、实验室、宿舍开展调研;每年要自己动手撰写1篇与学院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在学院的转化运用。坚持通过教职工的大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各类座谈会、结对联系、个别访谈、民主恳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坚持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党内外师生意见,坚持对于重大决策、改革事项充分征求民主党派和师生代表意见;探索运用网络和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广泛征集师生对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稳定和民主建设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师生意见采纳或处理情况。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本学院1个学生班、1个教学科研基层组织、1名民主党派或党外人士。根据工作分工确定联系点,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一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1年,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谈话提醒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履行 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做好谈话提醒工作记录,每季度末如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处级干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表》,学院党委统一将报送表送至纪委监察处。

四、与师生谈心谈话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广泛开展与干部、师生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与所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同志至少进行1次谈心。学院党委书记每年与所属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至少谈心2次,党支部书记与所属党员至少谈心2次,努力实现覆盖。

五、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学年要参加一次院领导接待日,主要听取和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待日的组织、服务、协调和有关事项督办工作,并做好接访记录。接访时,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面予以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做好记录,说明情况,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需要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解决的,待研究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告知相关学生。

六、接待师生来访制度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随时接待来访师生,面对面听取师生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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