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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学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28 12:00:00 字体大小: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普通全日制教学工作,提高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工作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条例。

一、原则

1.坚持注重过程管理的原则。

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良好教学秩序的形成需要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注重教学运行过程的监控到位。因此,必须注重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报酬和奖励优先向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好评的教师倾斜,向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3.坚持目标管理导向的原则。

目标管理是学校的指挥棒和方向标。作为教学型学院,教学工作必须以目标管理为导向,在一系列教学质量评价中取得好成绩。必须以目标管理为准绳考核教学工作绩效。

二、教学工作量与报酬计算

1.承担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量,按学校2014年颁布的《关于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关于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将计划学时折算为标准学时。

2.单位课酬标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当年可分配财力研究确定。

3.学院设立职称系数。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的职称系数分别是1.31.21.11.0

4. 年度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其课时报酬按学院基本报酬标准的80%计算。

5.双学位课酬,在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础上乘以1.3的假期补贴系数。

6. 承担非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的工作量,按继续教育学院实际拨付课酬计算给任课教师。

7.行政人员承担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生教学和非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的工作量计算,按学校规定执行。

8.理论课和实践课因法定假日、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而冲掉的课时不予扣除,但因事、因病调停课的要按规定补课,未补课的一经发现将按学院课时报酬标准的3倍进行处罚。

三、教学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学奖励Ⅰ类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等级

奖励标准(万元)

备注

1

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二等

20/10/5

 

省部级

///三等

8/5/3/2

校级

//三等

0.3/0.2/0.1

2

教材奖

国家级

主编/副主编/参编

0.3/0.2/0.1

 

省部级

主编/副主编/参编

0.15/01/0.05

其他

主编/副主编

0.15/01

全国研究生推荐用书

主编/副主编/参编

0.3/0.2/0.1

3

优秀教学质量奖

国家级

 

2

 

省级

 

0.6

校级

 

0.2

4

教师之星

学校

 

1

 

5

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

国家级

 

2

 

省级

 

1

校级

 

0.5

6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奉献奖

国家级

 

1

 

省级

 

0.5

优秀教师

校级

 

0.1

 

7

优秀教育工作者

国家级

 

1

 

省级

 

0.5

校级

 

0.1

8

徐特立教育奖

省级

 

0.5

 

9

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比赛(网络课程、教学案例、多媒体课件、微课等)

国家级

//三等

1/0.8/0.6

 

省级

//三等

0.5/0.4/0.3

校级

//三等

0.2/0.1/0.05

10

青年教师四项全能比赛

全能奖

//三等奖

0.2/0.15/0.1

 

单项奖

 

0.03

11

讲课比赛、教学能手、课堂教学竞赛

 

国家级

//三等

1/0.8/0.6

 

省级

//三等

0.5/0.4/0.3

校级

//三等

0.2/0.1/0.05

 

12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

校级

//三等

0.2/0.1/0.05

 

院级

//三等

0.04/0.03/0.02

13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奖

校级

 

0.05

 

 

2、教学奖励Ⅱ类

序号

学生参赛项目

级别

等级

参赛形式

奖励标准(万元)

备注

1

学科竞赛

国家一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8/0.6/0.5

0.6/0.4/0.2

多个指导老师时,由导师组自行分配。

国家二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5/0.4/0.30.4/0.2/0.15

国家三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25/0.2/0.150.2/0.1/0.08

省级一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5/0.4/0.30.4/0.2/0.15

省级二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25/0.2/0.150.2/0.1/0.05

省级三档

//三等

团队(个人)

0.1/0.08/0.05

0.08/0.05/0.03

2

“挑战杯”竞赛

国家一档

//三等

团队

0.8/0.6/0.5

多个指导老师时,由导师组自行分配。

省级一档

//三等

团队

0.5/0.4/0.3

 

 ⒊ 公开发表教改论文

 ①一般刊物的教改论文,每篇600元。

 ②会议交流的教改论文,每篇400元。

 ③其他档次的教改论文,参照科研管理条例执行。

四、责任追究措施

⒈ 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的项目,能够落实到个人的,每扣1分,扣除其年终收入300,同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⒉ 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的项目,不能落实到个人的,对于扣分最多的基层组织,扣减该基层组织年终评优的名额。

   五、说明

1. 非本单位主持人的获奖成果,对于排名第二以后的人员奖励参照学校的系数给予奖励。

2. 凡列入教学奖励范围的项目只奖励一次,以最高等级为准。当一个项目获奖后又获得更高一级奖励的,再补足差额部分。所有奖励项目以学校教务处颁布的教学奖励条例认定标准为准。

⒊ 没有涵盖在以上奖励范围内,确为学院内涵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的奖励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课酬标准和奖励额度视学院收入状况可适当调整。

本条例从201611日起实施。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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